药品经营许可证
是指开办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件。
服务介绍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药品经营许可经营范围: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2、生物制品;
3、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药或非药、乙类非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医疗用毒性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后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服务流程
1、咨询/下单
2、准备相关材料
3、办理业务4 成功拿证
所需所获材料
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基本资料
3、法人身份证、简历
4、企业质量负责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
5、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所获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