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或摩天大楼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应在设计时根据周围环境、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
一是低压消防供水系统。该系统通常在水网中具有较低的水压或流量,因此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设备提供所需的水压和流量。可以看到供水系统水压低,水量小,只能在室外或建筑物低处使用。扑灭高层建筑和摩天大楼的火灾有很大的限制。
二是高压供水系统。发生火灾时,往往会消耗水网所需的压力和水量,因此无需启动消防泵加压即可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这样可以在发生火灾时快速反应,因此在设计灭火供水系统时,室内外灭火用水均应放置在消防水池中,以保证充足及时的供水,必须储存。
对于灭火用水量,不仅要考虑供水系统的压力,还要考虑城市供水管网的供水量,同时还要考虑发生火灾时的防火系数,在设计中考虑到不利的因素。
1、建立消防档案
为受维保单位建立一套详细的消防设施档案文件,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档案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操作细则及工作报告来执行。
2、定期检修/测试
填写详细的设备定期检修/测试纪录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双方各自存档。
每次保养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定期检修/测试工作总结报告。
消防维保定期检修/测试项目
a.自动报警系统
b.消火栓系统
c.水喷淋系统
d.气体灭火系统
e.被控联动设备
f.防火卷帘门及防火门
g.模拟火灾试验
3、月度检查
每月定期派查看消防主机打印记录和消防值班记录,了解上一个月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对出现的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对消防主机进行检查并记录;抽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实验,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准确性、报警主机运行状况、联动请求的正确性。到建筑物内进行检查,了解消防设施有无被人为损坏或其他损坏情况。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向甲方出具《月度检查报告》。
4、应急检修
当甲方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一般故障不影响建筑的,市区内4小时(市区外24小时)内,维保执业工程师到达现场维修排故;紧急情况故障,市区内1小时(市区外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维修,对维修结果做好记录。维修完成后向甲方出具《应急检修报告》。
5、探测器清洗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第4.3.3条: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6、其他检查
应甲方要求,可在重大事件之前对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电器检查/检测工作总结报告。
7、设备保障
为了保证甲方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套消防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8、技术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甲方的人员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培训安排在每次检修/试验时进行,也可应甲方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进行,次数不限。
9、技术督导
如甲方对消防系统所在的部位进行改造施工,乙方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报警系统探测点及联动控制点恢复安装的监督、指导、验收,验收后纳入整体技术服务范围。
1、防火阀应单独吊装。从防火墙至防火阀的风道应采用厚度为1.5mm以上的钢板制作。
2、送风、排风口的安装,须在风口外配δ=2.0mm钢制法兰短管,并将法兰固定在风管上,然后将送风口外框固定在短管上,后将百叶风口和防火阀连接。
3、通风排烟管道材质和制作要求。排烟系统风管板厚若无要求,可按高压系统风管板厚选择。世纪星介绍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然材料,具有保温性能的风管内部绝热材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作所采用的连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材料。
防排烟系统风管的耐火应符合设计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连接固定材料与密封垫料,阀部件、保温材料以及柔性短管、消声器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