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编排:
1、 封面:项目名称、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日期
2、 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说明: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设计单位:
3、 装修地点:
二、 设计依据:
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1、 按业主认可布局方案及装饰报价。
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4、 国家与北京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等。 年版) 年版)
三、 设计总指标:
1、 总建筑面积:
2、 建筑高度:
3、 建筑层数:
4、 装修面积:
5、 装修层数:
四、 消防设计说明:
(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五、 采用新技术情况:
六、 消防图纸设计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七、 装修所用材料机燃烧性能等级:
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注:报审蓝图每一张都盖有资质设计院的年度报审章,消防设计文件每一张都盖有资质设计院的年度报审章及公章)
报开工—消防报审开工手续
1、 建设单位盖章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单位委托书、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
3、 设计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消防设计专篇。
4、 施工所在建筑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 消防报审图纸说明中的各种图纸,晒成蓝图并装订(A3-A0幅面,按规定的比例-消防审图人员用比例尺测量,故使用比例尺上有的比例),在封面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设计资质章,在每页加盖设计资质章。
消防局法制科领导到现场抽检材料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送检材料准备好,对送检材料进行密闭包装加贴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封条上加盖公章,取(抽)及见证人员应当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样品封样时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将见证人和样品拍在照片中。 7、填写《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3份及《抽样单》,并将拍好的照片粘贴在《抽样单》背面。 将填写齐全的《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送消防局法制科盖章,盖章后将送检的材料、填写好的《抽样单》、《告知书》送交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送检验机构检验。 消防材料是消防工程的基础,需要送检的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后续消防工程的质量,也能够在必要时候起到免责的作用。
装修区域必须有两个逃生出口,室内房间面积超过50㎡必须两
个门,(主入口门可向里开,但消防门必须向外开。并保证个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
可燃气体探测器设计5M,现场有阀门。
装修场所采用的是自然排烟时,如有的房间不能开启外窗时,其
房间的隔断可做不到顶的隔断,距顶的距离是450mm。可开启窗户的面积必须是该装修场所建筑面积的2%。
装修场所的隔断都到顶的时,每个房子房间根据需要要设计烟感或温感等。
设计出口时,从室内任何一点儿到近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
工程内设置有旅店、病房、员工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小于30m。一般规定灭火器的保护距离,15-30m,其中手提式灭火器的保护距离为15-23m。
中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