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开展土方清运前,根据总体计划安排和运输线路,由公司统一办理沿途涉及综合执法、交警、路政、市场扬尘办等单位的有关手续;组织驾驶人员集中勘察施工现场运输线路和土方投放地点,熟悉运输起、终点及沿线环境,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展和文明施工教育;明确奖惩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确保施工的过程和终质量,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1、 挖土机应密切配合支护施工,分区、分步开挖;应首先开挖基坑周边土方,然后向中间开挖;每步开挖至相对应支护施工标高。
2、边坡部位土方开挖时,对于砂层或饱和粉土应控制一次性开挖深度(不超过 2m)和长度(不超过 50m);基坑中间土体可分广4 步开挖至槽底,每步挖深不宜超过2.0mo
3、边坡部位土方开挖时,应由专人指挥,小心作业。
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回填上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穷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0m。
回填过程中,需拆除固壁支撑时,应采取先上后下的办法拆除,现场必须有技术人员进行指导,严禁私自乱拆。
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应防止因机械震动或其他原因引起塌方。
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管道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使用推土机回填时,严禁从一侧直接将土推入沟槽(坑);用架子车或其他机动车辆向槽(坑)内倒土时应距离槽(坑)边缘不小于0. 3m,并设置0. 3 m高的土挡或方木等,防止车辆滑入沟槽(坑)内;下土范围内不准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