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
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如建筑垃圾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 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中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自2006年以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
据了解,废弃物资源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对城市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后认为,自2007年以来,各大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呈现出数量巨大、产生周期集中等新特点,要改变建筑垃圾现状主要还是采取回填、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的方式,急需新的处理渠道,以科学、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庞大的建筑垃圾,各城市以资源化处理为主,
工程弃土将以回填、复垦、覆土绿化为主,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2012年,昆明市建成1个~2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4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2012年年底,力争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规。近些年来,我国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虽已有清醒认识,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条款还不完善。所以,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实行有效地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