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易产生隐患
大多数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只图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这两处工地的建筑垃圾仅是中国各大城市成百上千个施工点的缩影。按照相关规定,主城区建筑垃圾只能在晚上固定时间段转运。每到这种时候,成群结队的渣土车穿行在城市大街上,车声隆隆,场面甚是壮观。尽管如此,城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未见少,仍然此生彼长。
违规消纳不断,污染形势日益严峻。长期以来,巨量的建筑垃圾,在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环境埋下了更多的污染隐患。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规范的处置场所,城市大量建筑垃圾多采取扔弃、填埋等简单方式处理。
据了解,废弃物资源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对城市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后认为,自2007年以来,各大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呈现出数量巨大、产生周期集中等新特点,要改变建筑垃圾现状主要还是采取回填、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的方式,急需新的处理渠道,以科学、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庞大的建筑垃圾,各城市以资源化处理为主,
工程弃土将以回填、复垦、覆土绿化为主,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2012年,昆明市建成1个~2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4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2012年年底,力争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主要有: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9)废旧砖瓦为烧粘土类材料,经破碎碾磨成粉体材料时,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为混凝土掺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矿渣粉、石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