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经原土建设计单位签证认可的装修平、立、剖面设计图纸, 装修节点详图,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3.原建筑物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 4.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关证明; 5.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6.原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意见; 7.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消防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审批期限从受理图纸、资料之日起,如图纸、资料齐全,一般工程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如图纸、资料不齐,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补送图纸资料通知书》,通知申报单位补送,审批期限从补齐图纸、资料之日算起。
配电系统图:配电箱总控开关型号、照明电路的回路及满负荷电量、照明备用电路、供电电路的回路及满负荷电量、供电备用电路、空调电路回路及荷载(中央空调无备用电路,其余空调留备用电路)。机房、厨卫、开水器、应急照明、其它高负荷设备分别设单独回路或设立单独配电箱并标明荷载。380伏供电设其它高负荷设备备单独列出配电系统图。大面积办公室如有多个配电箱时分别列出配电系统图,开水器及其它高负荷设备可能由独立配电箱控制并列出配电系统图。照明电路采用国标空气开关,其余均采用国标漏电保护空气开关。
报开工—消防报审开工手续
1、 建设单位盖章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单位委托书、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
3、 设计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消防设计专篇。
4、 施工所在建筑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 消防报审图纸说明中的各种图纸,晒成蓝图并装订(A3-A0幅面,按规定的比例-消防审图人员用比例尺测量,故使用比例尺上有的比例),在封面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设计资质章,在每页加盖设计资质章。
报现场—消防报审现场手续
1. 报现场需填写《施工现场报审备案表》并盖章
2. 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用火用电制度、消防协议并盖章。
拿到开工证后,备齐上述文件到施工所在地消防处办理报审现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