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罚款记录消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给与撤回该罚款决定;
(2)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该罚款处罚决定,赢的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既可取消该罚款;
(3)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让该环保机构证明其行为合法性,当事人赢了诉讼之后,有了判决即可取消罚款;
(4)消除影响,作出保证书,去找做出该决定的机关协商,也可以取消该笔罚款。
环保行政处罚记录消除的有关规定包括: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