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处罚记录消除的有关规定包括: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企业应该主动与相关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沟通,并积极合作解决问题。当企业发现自己犯下了环保违规行为时,应立即主动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企业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通过合作与沟通,企业可以展示其解决问题的诚意和能力,争取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宽大处理或者减轻处罚。
企业还可以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并开展环保倡导和宣传工作。通过参与环保活动,企业能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传递出积极的环保信息。企业可以利用媒体、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自己的环保举措和成果,让公众了解企业的环保努力,并对企业的环保形象有更正面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