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的快速发展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国家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后,到20世纪60年代普遍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内外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范围日益广泛,企业征信的业务量也随之迅速增大,从而进入了大规模信用交易的时代。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征信服务业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631号令——《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年1月21日颁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3】920号)《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
《通知》明确规定: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第三方的全国征信中心以及各区域分支机构,为申请征信的企业提供征信服务。
一、采集企业信用信息,见证信息载体原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征信管理办法对每条信用信息,载体的原件见证,核实,协助企业发觉一切有价值的信用信息,让每条信息都发挥出正能量;
二、对信息逐条审核、入档。征信中心通过在线审核,发出公函,派专人等方式,到信息原发布单位进行核实,经过查询的信息才可以入档,参与信用分值计算;
三、征信结果接收全社会公开监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指南,为商务交易提供重要参考;
四、供社会免费查询。
内容即为数据,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在商业环境下,企业数据涉及面广而且庞杂。因此,在庞大的数据中找出真正能够利用,帮助预测未来趋势的信号才是关键。这需要在获得各种不同来源的数据后,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对其进行建模与分析,才能得出有意义的洞察分析,并终运用到商业决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