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170年前就有这样的企业征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第三方征信服务。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
按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部署》、《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十二五“规划要求,以工商、税务、质检、法院等全国各级、各区域54个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信息为基础,吸纳社团、媒体、金融、消费者等评价信息,建成覆盖全国的社会信用数据库,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依法建立信用档案,并匹配与法人执照对应的信用编码和信用网址。
因此,信用档案时刻影响着企业发展,企业领导务必重视。
全球早的征信机构还要追述到1841年,美国邓白氏创始人刘易斯.大班在纽约成立了家征信事务所,并在1849年出版了全球本商业资信评级参考书。 此后,邓白氏一直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开拓信用风险管理市场。
服务其他授信市场:授信市场范围非常广泛,除银行外,还包括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其它从事授信中介活动的机构如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等。征信通过信息共享、各种风险评估等手段将受信方的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给授信方,有效揭示受信方的信用状况,采用的手段有信用报告、信用评分、资信评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