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为“征信”这一崭新行业在中国确立了法律地位,对企业征信业务全部放开、支持,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对征信业市场进行管理,标志着中国的征信业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170年前就有这样的企业征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第三方征信服务。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可视化的信用报告则可以有效服务于快速决策的要求,它运用一个主体,一个指数,加一张图表的模式呈现信用数据,可以帮助用户直观地解读企业信用状态,迅速作出信用判断。一个重要的趋势是将内容、分析、产品和技术无缝植入客户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无论是采购、分销、营销还是风险控制,使得客户能够在熟悉的环境下使用。同时,在内容的递交方式上,未来所有的征信机构都应该用客户需要的方式来交付内容,无论在世界哪个角落,无论是移动端还是云端,一切为了让使用更加方便。
服务其他授信市场:授信市场范围非常广泛,除银行外,还包括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其它从事授信中介活动的机构如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等。征信通过信息共享、各种风险评估等手段将受信方的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给授信方,有效揭示受信方的信用状况,采用的手段有信用报告、信用评分、资信评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