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为“征信”这一崭新行业在中国确立了法律地位,对企业征信业务全部放开、支持,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对征信业市场进行管理,标志着中国的征信业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企业信用报告是按照《征信管理条例》,根据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主流媒体、消费者等发布的信息,按统一计算模式出具,反应着企业当前的信用状况,是大众消费、交易、就业、信贷、投资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行政事项中明确规定依法使用的重要依据。
报告的应用
一、大中型企业:汇聚信用力量,提升诚信形象,增强信用核心竞争力。
二、小微企业:赢得客户信任,获得合作商机,实现快速增长。
三、外贸型企业:与国际接轨,开拓更大市场。
四、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规避信任风险,转化信任危机,扭亏为盈。
五、让”知道“变为”信任“,是注重广告宣传企业之策。企业诚信损失借助信用档案产生舆论压力,追回利益。
什么是企业征信?
企业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