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劳务合同大部分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在这里,作为民事案由的一种,规定的是狭义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
民事案由中规定的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船员劳务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内容较多地体现了强制性。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大多由法律规定,如船员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当事人不能违背法律作出其他更改,合同的主体也有其特殊性。我国一般不是由船员个人直接与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签订合同,而是由船员向船员劳务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机构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