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
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
证明用途:1、申请签证使用,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3、就业考试。
工作证明是指用人单位为证明员工在企业或单位工作期间的身份、工作经历和能力等方面提供的证明文件。工作证明通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求职、升学、移民、社保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工作证明: 是有关的公司或机构, 对某一雇员(现在或过去), 作出雇员身份的核实的文件。
文件的主要资料和事项:
1.) 公司或机构专用的信函 (信纸和信封)。一般而言, 会印有公司的logo(商标)、地址和电话等资料。
2.) 受核对的雇员资料。包括姓名、身分证编号、职位、雇用年份(如有需要), 或其他特别要求相关的事项(如薪酬)。
3.) 文件有效性的资料。包括文件签发人士的姓名、职位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