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秉承"务实、创新、方便、快捷"的经营理念,弘扬"奋发向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规范操作"的服务精神,将诚信奉为立企之本。低调务实、规范诚信、专业快捷的行事作风获得了市场广泛肯定和客户长期信赖。欢迎新老客户随时联系我们办理业务!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在职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
在职证明,顾名思义,是经由单位开具的、体现你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的一种证明。在职证明一般就是工作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可找在职单位人事部办理或委托我们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