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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