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孝昌法律咨询电话,孝昌交通事故咨询,孝昌欠款纠纷咨询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湖北法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
  • 联系: 孝感负责人
  • 手机: 15927653696
  • 一键开店

云梦县打刑事案件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2024-09-15 02:00:01  660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应该承担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会见难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两院三部一委”发布的实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一步要求“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这里的“应当”是要求办案机关必须在四十八小时或五日以内作出安排。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尚未得到认真的落实,具体表现在:一是办案机关以种种借口无限拖延;二是非涉密案件还要层层审批;三是不允许单个律师会见;四是以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不准会见;五是在会见场所秘密安装摄录设备;六是限定会见时间和次数,控制问话内容等,使律师在行使法律赋予的会见权时步履维艰,会见制度形同虚设。

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具体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