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不能防范以下风险:
商业风险:1. 信用证有不符点,银行拒绝付款。2. 开证行破产。3. 买家拒收
政治风险:1. 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2. 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3. 开证行所在国家发出延期付款令。4. 开证行国家发布汇兑限制。而这以上这些,都是信用保险可以cover的,赔付比例可以到90%。
进出口贸易还是得进行吧,如果需要使用信用证结算,可能会委托社会上一些所谓的开证公司来进行,这些公司当然是满足以上开证条件的,可以成为某个信用证的申请人,其实真正的进口方并不是它,它可能只是代理开证、制单、报关等一系列操作,收取一定代理费。
出口商要求延展信用证
当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并不能装运时,就得请求进口商延展信用证的装运期和有效期,其内容一般包括:
指出相关信用证及期限
请求延展信用证
说明延展的理由
说明延展的期限
期盼回复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一般是通知卖方信用证的银行,既可以是开证行在卖方国家的分行也可以是卖方自己的开户银行。你做给客户的发票上面会写收款银行,如果可以开到这个银行,那这个银行就是通知行。交单也从这个银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