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不能防范以下风险:
商业风险:1. 信用证有不符点,银行拒绝付款。2. 开证行破产。3. 买家拒收
政治风险:1. 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2. 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3. 开证行所在国家发出延期付款令。4. 开证行国家发布汇兑限制。而这以上这些,都是信用保险可以cover的,赔付比例可以到90%。
信用证业务的主要关系人简单科普下:申请人(进口方)、受益人(出口方)、开证行(进口方银行)。
从以上可以看出:信用证是具有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只能由银行开出。
进口方利用银行资信进行付款,自然需要满足银行的开证条件,例如需要保证金质押,需要在开证行批核授信额度,或者满足其他开证行要求的保证措施,例如第三方信用担保,信保保单质押等等。
申请授信额度,没有足值不动产抵押,或因为企业规模小,也没有第三方愿意信用担保;需要保证金质押的,可能流动资金不足/紧张,一时掏不出来那么多,或者不能冻结一段时间,总之,大部分中小企是很难在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的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作为开证行和卖方之间往往路途遥远,所以开证行大多会指定一个卖方所在地的银行并与开证行有业务上往来关系的,由其先向卖方垫付款项,再由开证行偿付该银行所付款项和利息。这个受委托的银行就是议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