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交易里,如果你只做一种收款方式,那跟客户谈判的时候就会失去一些优势。因为客户在你这里没得选择,他可能就会去找另外一个更多选择的供应商;而且,不同的付款方式对于公司的财务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对于2B大额外贸交易,以下是几种常用的收款方式:
T/T(电汇):买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汇至卖方的账户。它是一种快速和相对的方式。
D/P(付款交单):卖方在装运货物后提供交单,买方在接收单据后支付款项。这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方式,但卖方承担一定的风险。
L/C(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确保卖方在提供所需文件后才能收到款项。这是一种的方式,但需要严格遵守信用证的规定。
T/T与D/P,这两种收款方式相对简单,但付款交单方式的风险较高,信用证却是比较复杂但风险相对较小的一种。目前有些国家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必须采用信用证结算,以确保交易的和可靠,比如我们熟知的“信用证进口大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埃及等。所以今天和大家聊一聊”L/C(信用证)“。
确认客户的开证行资信
信用证的可靠性与客户的开证行资信直接相关。弱资信的银行可能无法履行付款责任,甚至可能违约。为了避免这种风险,需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些金融机构名字中含有"BANK"字样,但实际上并不是银行,需特别注意。
根据买家资质选择:根据买家的资质和开证行的信誉来判断是否接受信用证付款。
选择可靠银行:大额交易建议选择信用资质高、排名靠前的银行,如渣打、星展、汇丰等,以保障收款的。
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
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上允许可以分装,信用证可分别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看成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