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账户所在银行能接收信用证
在选择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之前,首要的一步是确认自己的收款银行是否能够接收信用证付款。这需要与银行的业务代表进行确认。如果确认收款银行支持信用证,那么可以继续下一步的操作。
调查开证行及客户的信誉度。
比如我国驻孟加拉大使馆曾经多次发布《孟加拉商业银行被投诉情况统计表》,整理当地的“黑名单”银行,提示企业注意风险。我们出口商必要时也可以对客户采取资信调查、背景调查等防护措施。如果开证行信用较差,可要求信用度好的知名银行对信用证保兑。
一个中间商人向国外进口商销售某种商品,请该进口商开立以他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然后向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货人购进同样商品,并以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为保证,请求通知行或其它银行对当地或第三供货人另开第二信用证,以卖方(中间商)作为第二信用证的申请人。不管他根据信用证能否获得付款,都要负责偿还银行根据第二信用证支付的款项。
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进口方和出口方,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实现双方货款之间的平衡,采用互相开立信用证的办法,把出口和进口联系起来。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也称回头证)的开证申请人;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就是回头证的受益人。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头证的开证行,两证的金额约略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