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讲课答辩符合要求,工作业绩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教师
(2)独立(或作者)撰写并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或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学报(理论版)上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农村学校教师在上述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教师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参与完成(限前3名)全国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农村学校教师参与(限前3名)完成省教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同时,上述课题获良好以上等级,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省以上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教育管理
(5)正式出版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农村学校校长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三)教研人员
(5)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根据职称文件要求,不管是教师,还是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只要是出书,都需要1部个人撰写1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或者是出版2部,每部个人字数不少于6万字。
《小学数学*****教学》 征集2、3主编
《小学美术***教学》 征集1、2主编
《无机化学***》 征集2、3主编
《中国近代史***》 征集2、3主编
《***心理咨询***实践》 征集3主编
《计算机***应用》 征集2、3主编
《基础***化学》 征集2主编
《中学英语******研究》征集1、3主编
《***数学思维******探索》征集1、2主编
《******语文阅读******》征集2、3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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