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EPS应急电源,应有明显标识,处于工作状态,明确管理责任人。
疏散通道和出口处应当设置消防疏散标志灯或反光标志;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标志不应当被遮挡,且保持完好。
严格现场评定。市级及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定时,要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需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按照“先随机确定检查部位,再对照开展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评定,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要通过专业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测量。
规范消防验收行政行为。对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现场评定结论合格的,市级及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按项目类型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紧急灯是办公室消防改造时必备的设备之一,作用是方便发生火灾断电时临时进行照明,保证人员在可视情况下逃生。和消防栓一样,应急灯的安装位置、设备高度、灯与灯之间的距离等都有明确规定,不可随意安装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