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这是首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的购物卡“紧箍咒”,表明国家封堵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腐败漏洞的决心。
《意见》指出,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购物卡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等商家的“霸王条款”,《意见》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换卡等配套服务。
优点一:小小的礼品卡饱含送卡人的满腔热情与浓浓的情谊,可以说是浓缩的精华;
优点二:礼品简单化,彻底摆脱了送礼人大包小包拿东西的不方便性,一张卡包括了所有的东西;
功能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礼品卡作为一种送礼的方式。礼品卡在公司与客户或员工的沟通中带来了相当大的便利。对于企业而言,送礼不必再去猜测客户或员工的喜好,一张礼品卡就可以让收礼人在礼品网几百种商品里任意选择自己真正喜爱的商品,完全避免了送出的礼品花费大、效果差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