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地质勘察的方法主要有收集资料、地质调绘和测绘、地质勘探、地球物理勘探、地质试验、地质长期观测等。构建筑物(路基、桥梁、隧道)对水文勘察的要求各不相同。地质勘察首先应收集研究当地的区域地质、四纪地质、地震地质、水文地质及地质资料,使地质选址落在实处。了解当地的水文地质及地质条件,了解可能存在的环境地质问题,以及特殊不良地质体的分布。
地质勘察:主要承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勘查(包括地下水监测、水文地质钻探、水资源评价、水源地勘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水文地质勘查、矿山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水资源论证等项目。 工程勘察: 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地质灾害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项目。 基桩工程:主要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项目。 测绘工程:主要承接地球物理勘查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项目。 地质灾害:主要承接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项目;承接有关部门安排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抢险等。
基坑支护的目的与作用: 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