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件遗失声明登报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保险公司收款凭证、展业证、海运提单、合同、票据、公司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人名章、外国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常驻代表工作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外汇IC卡、备案登记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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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登报流程
由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办理遗失补发。权利人应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窗口查询登记簿记载的登记信息,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后登报(《深圳商报》)声明遗失,再持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等遗失补发登记材料到登记所办理遗失补发手续。
注意:1、查档可以到窗口打印,也可以在“I深圳”app下载。
2、登报除了提供查档证明,还需提供业主证件,以及登报内容签字。工作日当天办理,次日见报。
3、官方登报电话:
0755-83309783、8605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