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审查及样品抽测均合格后,安标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公布,同时将LA标志颁发给申请企业。标志有效期为4年若审查确认不合格企业,重新申请认证的间隔不得低于90天。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LA认证)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的凭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
2015年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