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查 获得LA标志认证的企业,安标中心须每一年对企业做1年监督审查,审查内容通认证内容,同时企业须配合安标中心认可的检测机构的不定期的产品检测。
LA认证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认证标志,这个认证就说明了产品的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明确企业生产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要获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LA认证,否则不允许售卖使用。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
2015年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