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抽样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委托经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安标管理中心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在规定日期内内资料进行评核,评核OK的对资料进行技术身缠,技术审查通过后,会通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的准备,若资料评核不通过,则会通知企业进行改善。
特种劳保用品是指在劳动作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的防护用品,与之对应的是普通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劳保鞋等。常见的特种劳保用品有过滤式、正压式、防化服、防冲击面罩等。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