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审查及样品抽测均合格后,安标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公布,同时将LA标志颁发给申请企业。标志有效期为4年若审查确认不合格企业,重新申请认证的间隔不得低于90天。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头部护具类 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鞋 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靴 电绝缘鞋 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带 网 密目式立网。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识”整体上是一个绿色的“古代盾牌之形状”,盾牌中间有白色的“LA”字母。整个标识取自盾牌的“防护”之意,“LA”则代表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