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认证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认证标志,这个认证就说明了产品的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明确企业生产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要获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LA认证,否则不允许售卖使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LA认证)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的凭证。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
2015年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