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性能符合特种设备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指在中国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企业需要获得的许可证。它是一种资质证书,证明企业具备生产特种设备的能力和合格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许可证编号:每个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都有的编号,用于标识该证书的有效性和相关信息。
3.许可范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明确列出企业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类别和型号范围。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可能会针对不同的特种设备类型进行许可。
4.生产设备和工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要求企业提供生产工艺和流程图,并确认企业拥有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这些信息可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5.质量控制体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这包括质量管理程序、检测和测试设备、质量控制人员等。
6.监督管理要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注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管理监督要求,并约定监督检查的周期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