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
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识”整体上是一个绿色的“古代盾牌之形状”,盾牌中间有白色的“LA”字母。整个标识取自盾牌的“防护”之意,“LA”则代表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