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的生产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3、具有能保证产品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具有能满足产品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6、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条件。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认证(LA认证/劳安认证)简介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识”整体上是一个绿色的“古代盾牌之形状”,盾牌中间有白色的“LA”字母。整个标识取自盾牌的“防护”之意,“LA”则代表了“劳动”。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
LA认证、LA劳安认证标志由标志证书和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标志证书分为制造、贴牌和代理三种类型。制造类证书有效期5年,贴牌类证书有效期2年,代理类证书有效期1年。
LA劳安认证益处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由国家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编号构成。
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