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LA认证_劳安认证证书到期换证如何操作?
一、换证申请
换证企业在其产品标志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安标中心提出申请。
二、初审与受理
安标中心对换证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技术审查
安标中心对受理的换证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经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换证企业发出技术审查整改通知。申请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终止技术审查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被终止技术审查的生产企业,自被终止技术审查之日起180日内,不得重新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安标中心向换证企业发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现场评审通知书》,对换证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抽样。
四、现场评审
1.现场评审依据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劳防安标字[2013]1号文件)。
2.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一般由2-3人组成;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五、终审
安标中心对换证企业进行综合审核,对符合换证条件的,给予换发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不予换证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不予换证的生产企业,自不予换证之日起180日内,不得重新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静电工作服LA标志认证就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也称为"劳安标志认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是确定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符合标准、行业标准,通过中心评审认可后发放“LA"标志并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在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认证后所生产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LA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
LA认证、LA劳安认证标志由标志证书和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标志证书分为制造、贴牌和代理三种类型。制造类证书有效期5年,贴牌类证书有效期2年,代理类证书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