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及程序所需周期如下:
生产企业报送材料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
初审:自收到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出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初审的,要求重新填写或补充)
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以内,技术审查合格,发现场评审通知书(不合格的,30日之内整改、复审)
现场评审:发评审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以内,评审时间2-3天。
封样:申请单位5日内将样品寄往检验机构
样品检验: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检验(一般60天以内)
综合审查:劳安标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
发证:综合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
LA劳安认证益处: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由国家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编号构成。
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
什么是劳安认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LA标志作为中国国内,为了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与健康,所有生产制造特种防护用品、必须要进行的资格的认证。该认证细则适用于所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即劳安认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LA认证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