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其中明确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标志管理,这意味着“劳安认证”由先前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改为企业自主申报认证 [1] 。
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所需检测设备如下:
1、ZF-611织物摩擦带电电荷量测试仪(包含法拉第筒、滚筒摩擦机和静电电位计)
2、ZF-613点对点电阻率测试仪(又称点对点测试仪)
3、ZF-618拉力试验机
每套检测设备必须配备计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
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LA劳安认证益处: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由国家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编号构成。
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