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空放贷款的时候,对于双方的身份证明以及详细地址,我们都要的了解,这是保护我们借贷活动的基本条件。如果有一方出现了身份模糊亦或者是虚假信息的情况,我们都不得与他们进行借贷活动,不然,在法律面前,我们也很难得到相应的保障,当然,若是对方能够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我们是备用一份。
在进行贷款活动完成后,借款方要及时点清金额,正确与否,关系着我们还款时的利益,或多或少,都会造成接下来的纠纷和麻烦。所以,对于相应的金额,我们一定要当时点清,查看齐全,以保障整个贷款活动的有效和性。
银行贷款条件:
1、用于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5、能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同银行之间、不同贷款产品之间,所需的条件都不尽相同,建议有需要的可以直接致电银行客服或是信贷经理。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