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银行保函,由于其出具方的专业金融性质和实质担保的能力更强以及其银行信用等特点,因而公信力较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更强。所以,以许多大型的工程招标过程中,甲方会指定要求乙方出据银行保函而非担保公司保函。与之相对应的是,银行保函的取得过程相对公司保函而言要求更为严格,基本的要求是被保证方必须在保证银行方有足够的授信额度,如果没有授信额度则需要有不低于被保额度的存款准备,并且该存款在保函有效期内不可被动用。另外,费用较担保公司保函也更高;办理手续的周期也相对更长。
由于保函一般都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因此,一旦受益人认为被保证人履约有瑕疵,受益人只需要向担保机构写封信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支付相关担保资金,而保证人不能提出任何附加条件,之后,保证人可以向被保证人索赔该资金,因此一旦出具保函而被受益人索赔,而被保证人又无力支付相关资金,保证人将有很大的风险。而且,有时会碰到一些恶意套取保函资金的公司。因此担保方对保函条款的风险审查和被保证人的信誉调查等都要非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