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民政部原则上是不允许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由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
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任何殡葬部门不得乱收费。但有些人为了赚钱,总是无所不有其极,趁你著急,乱收费,抬高价钱的事件也有,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不要与其发生冲突。一定要保留证据,合理合法地采取正确途径维护权益。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