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第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运用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开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业却很发达的国家里,甚至把它当作国家经济展开的一项战略方针。如民主德国从全国各地所回收、运用的二次材料,在全国的原材料供应中已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方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资源能源消耗正持续增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不仅可有效降低碳排放,还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维护国家资源,提升城乡文明发展水平。
但总体看,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仍不高,特别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较低,回收设施缺乏用地保障,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在今年初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要进一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