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专用术语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车位于水平坚实地面,门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额定起重量货物时,货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货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 自由起升高度:指在门架高度不变的情况下,货叉能离地的高度。
5. 小转弯半径:指将叉车的转向轮转至极限位置,并以稳定速度做转弯运动时,其瞬时中心距车体外侧的距离。
6. 门架倾角:指无载叉车门架能从其垂直位向前或向后倾斜摆动的角度。
7. 轴距:前桥中心到后桥中心的垂直距离 [1] 。
① 普通内燃叉车
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发动机作为动力,载荷能力 1.2~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考虑到尾气排放和噪音问题,通常用在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和噪音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由于燃料补充方便,因此可实现长时间的连续作业,而且能胜任在恶劣的环境下(如雨天)工作。
② 重型叉车
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10.0~52.0吨,一般用于货物较重的码头、钢铁等行业的户外作业。
③ 集装箱叉车
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8.0~45.0吨,一般分为空箱堆高机、重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应用于集装箱搬运,如集装箱堆场或港口码头作业。
④ 侧面叉车
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3.0~6.0吨。在不转弯的情况下,具有直接从侧面叉取货物的能力,因此主要用来叉取长条型的货物,如木条、钢筋等。
在选型和确定配置时,要向叉车供应商详细描述工况,并实地勘察,以确保选购的叉车完全符合企业的需要。即使完成以上步骤的分析,仍然可能有几种车型同时都能满足上述要求。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 不同的车型,工作效率不同,那么需要的叉车数量、司机数量也不同,会导致一系列成本发生变化,详见本文中性能评判部分关于成本的论述。
② 如果叉车在仓库内作业,不同车型所需的通道宽度不同,提升能力也有差异,由此会带来仓库布局的变化,如货物存储量的变化。
③ 车型及其数量的变化,会对车队管理等诸多方面产生影响。
④ 不同车型的市场保有量不同,其售后保障能力也不同,例如:低位驾驶三向堆垛叉车和高位驾驶三向堆垛叉车同属窄通道叉车系列,都可以在很窄的通道内 (1.5~2.0米)完成堆垛、取货。但是前者驾驶室不能提升,因而操作视野较差,工作效率较低。由于后者能完全覆盖前者的功能,而且性能更出众,因此在欧洲后者的市场销量比前者超出4~5倍,在中国则达到6倍以上。因此大部分供应商都侧重发展高位驾驶三向堆垛叉车,而低位驾驶三向堆垛叉车只是用在小吨位、提升高度低(一般在6米以内)的工况下。在市场销量很少时,其售后服务的工程师数量、工程师经验、配件库存水平等服务能力就会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