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又称为百慕大群岛货币管理局,全称为: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 简称BMA,负责监管百慕大群岛内的金融服务业。百慕大拥不仅有良好的区块链创业环境,也有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2018年4月,百慕大金融管理局(The 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BMA)发布了《虚拟货币业务法》(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 Act 2018),该法案明确规定了开设虚拟货币电子交易所属于经营“虚拟货币业务”(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且经营该业务需要向BMA申请牌照。
牌照分为F类和M类两种,两种牌照的持有者均可以从事部分或所有上述的虚拟货币业务。虽然申请者可以自行选择申请的牌照的种类,但是终颁发何种牌照将由BMA决定。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BMA成立于1969年,如今监管、检查在管辖范围内运行的金融机构,同时还负责发行百慕大的国家货币、管理外汇交易、协助其他机构预防金融犯罪,以及为政府在银行及其他金融货币问题上提供建议。
BMA监管百慕大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业务、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现金服务、公司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同时它还监管百慕大的证券交易。
百慕大提供两种类型的数字资产业务许可证:
F 类许可证使个人能够提供任何数字资产业务活动。
M 类许可证使个人能够在指定期限内提供所有数字资产业务活动,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可以延长该期限。
根据该法案申请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具体说明他们正在寻求的许可证类别的类型。百慕大金融管理局还有权决定向企业颁发哪类许可证。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百慕大金融管理局会考虑客户、潜在客户和公众的利益,以及“由于其打算进行的数字资产业务活动的性质”而认为应向申请人施加的任何义务。
BMA的职责
维护加强百慕大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名声及地位,建造一支高水平的代表大众利益的专业队伍来促进金融稳定,保护货币以及提供有效的监管。
百慕大BMA牌照申请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要求BMA牌照申请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的章程和章程大纲细则,非法团机构的同等文件;
2、就近的财务报表;
3、用于或拟用于业务的客户协议副本;
4、列明申请人进行的业务性质及规模的业务计划,以及经营该项业务而建议的安排详情;
5、所有拟设机构及个别控股人及职员填写的同等文件;
6、公司架构说明,以及由持牌机构组成更广泛的xin图标;
7、符合《2008年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收益(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规例》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的政策及程序,按照规定任命的报告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格;
8、申请人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充足的控制体系和适当的会计程序;
9、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