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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二手房抵押贷款,工作人员经验丰富

    2024-11-22 12:00:01 19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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