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的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
质量保函:是保证人为申请人在保修期内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受益人提供的书面担保。若非受益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申请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受益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支付保函:是应业主(买方)申请,向施工方(卖方)提供保证担保,在施工方(卖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货物、相关服务或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如业主(买方)不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则担保方接到施工方(卖方)索赔通知后代为支付相应款项。
银行保函开具条件: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2、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
4、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
5、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