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担保可以有效遏制投标中的投机行为和恶意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选择理想的中标人并顺利地签订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0% 。若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中标的,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5% 。 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履约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