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方法是在交付和销售机动车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和驾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报废的大型客运、卡车等经营车辆,应当在报废地点车辆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向报废地点的车辆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复印件,并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对其他原因无法交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由车辆管理所公告作废。
在车辆管理处大厅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并提交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车主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收报废车车辆管理所档案室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
民警检查报废解体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码,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