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车间设计的一般要求:
地面、内墙面。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车间,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为防止火花出现,地面可采用橡胶、塑料、橡胶掺石墨或沥青混凝土等。
有可能沉积可燃粉尘的车间内墙面,应进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涂料)内表面。
电气设备。
防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均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防爆型的,如防爆开关、防爆电机、防爆灯具等,杜绝选用非防爆型的。
需要注意不同工艺的特殊不同,如粉碎、过筛、压片、干燥等工艺,其具有产尘量大、噪声大的特点,出于对这一类别工艺的特性的考虑,为了方便除尘和管理,可以将产尘量大、有噪声的设备集中在一起。这些工艺若不能做到全封闭操作,则除了设计必要的捕尘、除尘装置外,为防止噪音和粉尘向外界传播还需要加设前室。
在洁净等级较低的洁净区,可适当的扩大门斗,从而使得人流、物流在均从门斗穿行的情况下,使相互影响降到。虽然在洁净厂房设计时“人流、物流不交叉”在各大规范法规中出现频率不低,但绝非人流、物流完全不能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