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设施。
在容易引起爆炸的厂房和车间,除在本建筑物上设置避雷装置外,应在其建筑物周围按要求设置独立的避雷针,使该建筑物能够处在整个避雷系统的保护范围内,防止雷击造成的事故。
工业厂房防爆设计除设置泄压设施外,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还要考虑采取以下防爆措施:
(1)此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厂房。
(2)此类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采用防火保护层。
(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上一层靠外墙处。
(4)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尽量避开厂房的梁柱等承重构件布置。
(5)此类厂房总控制室单独设置。在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6)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可燃液体的厂房管沟不应和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有水封及隔油设施。
需要注意不同工艺的特殊不同,如粉碎、过筛、压片、干燥等工艺,其具有产尘量大、噪声大的特点,出于对这一类别工艺的特性的考虑,为了方便除尘和管理,可以将产尘量大、有噪声的设备集中在一起。这些工艺若不能做到全封闭操作,则除了设计必要的捕尘、除尘装置外,为防止噪音和粉尘向外界传播还需要加设前室。
而在送风管道方面,仅有送风口需要采用防爆型,其他方面与非防爆区大体一致,见做法是直接由技术夹层内横管连接安装于吊顶之内的带有过滤器的防爆送风口以达到送风的目的。